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华师大校〔2025〕65号)的相关条款,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
我校部分硕士研究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未办理完成退学手续(名单见附件),学校拟对其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如研究生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反映。
联系电话:金老师 0817-2568036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办公楼128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