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关于印发<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2018〕163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申请及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招生岗位申请对象
我校在岗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年度招生岗位申请基本条件
(一)严格按照《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所要求的条件申报。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依据学术学位硕士(不含“课程教学论”)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年度招生岗位业务条件审核;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依据专业学位硕士(含“课程教学论”)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年度招生岗位业务条件审核。
(二)学术成果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20年4月30日,其认定参照《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以及《关于<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中科研成果认定的说明》(附件6)执行。
三、年度招生岗位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学院制定细则
5月8日前,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依据《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核定的2020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年度招生岗位审核实施细则,并在学院公示。
(二)个人申请
5月12日前,按照《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管理办法(试行)》中年度招生条件,个人向招生学科所在学院提交《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表》(附件2)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表》(附件3)以及相应支撑材料。
(三)学院核查
5月17日前,培养学院对申请人的学术成果进行核查,认定申请人填报内容是否属实(含科研项目、经费、论文级别、著作教材类别、获奖排名等),并向申请人反馈核查结果。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核
5月20日前,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20年度招生岗位审核,确定申请人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各单位须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合理安排年度招生岗位。
(五)审核结果公示
5月25日前,培养学院在本学院有效信息平台公示年度招生岗位审核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各培养学院受理有关审核结果的异议,负责解释工作。
(六)研究生院复核
5月27日,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推荐名单》(附件4)、《学院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申请审核结果》(附件5)、导师招生申请表(附件2、附件3),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报研究生院复核。
(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6月上旬,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相关说明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领域)应为本人已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学科(领域),且该学科(领域)本年度招收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进行年度招生岗位申请:
1. 招生年度8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或距解除学校聘用合同时间不足2年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停止招收新生(附件1的“第十九条”例外)。
2. 在校外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且引进时确认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高层次引进人才,自引进之日起2年内招生免予年度招生岗位审核。
3. 外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不作为第一导师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不需进行年度招生岗位申请。
4. 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来华留学研究生不需进行年度招生岗位申请,但须具备全英文(或俄文、日文)授课能力。
(三)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年度招生岗位审核结果,1个一级学科当年停招的导师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
(四)获得当年招生岗位资格的导师原则上应承担相应学科(领域)的研究生指导任务。
附件:
1.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管理办法(试行)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表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表
4.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推荐名单
5.学院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申请审核结果
6.关于《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中科研成果认定的说明
7. 西华师范大学期刊分类目录
8.西华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