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西华师范大学关于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吴文学 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日期:2025-10-29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治蜀兴川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和《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荣誉表彰奖励办法》(西华师大党学〔202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即日起启动2026届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6届研究生、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优先条件与否决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2.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院级优秀毕业本科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在大学学习期间,一次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一次及以上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3补考、重修科目不超过2门。

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由各学院制定细则进行评选。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选派学生赴凉山州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方案》(西华师大校〔202344号)精神,赴凉山州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完成任务经考核合格后,参评院级优秀大学生时冲抵一项硬性条件

同一毕业生,不能同时参评院、校两级优秀毕业生。

3.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本科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在大学学习期间,两次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3无补考、重修。

全日制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读研期间学业优良,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2)读研期间至少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或二等及以上等级学业奖学金1次,或单项奖学金1次。

非全日制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由各学院制定细则进行评选。

同一毕业生,不能同时参评两级优秀毕业生。

4.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本科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三次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其中至少有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2四次及以上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其中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少于两次;3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补考、重修

全日制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读研期间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包含学术科研、学业成绩、其他表现)。(2)读研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学业奖学金1次。(3)读研期间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其中一项及以上荣誉。

非全日制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要求读研期间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包含学术科研、学业成绩、其他表现)。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由各学院制定细则进行评选。

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的优先条件与否决条件

1.优先条件

1)在其他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在校期间受到地方政府(地、市、州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以证书为准),可优先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2)在其他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者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比赛获奖者(以证书为准),可优先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2.否决条件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曾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者。

3)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学校将收回其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4)对于各学院上报的初评优秀毕业生名单,凡被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不合格的,该名额取消。

三、评选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3%推荐评选,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分别按毕业生人数的15%推荐评选。本科各学院推荐评选名额见附件1,研究生各学院推荐评选名额见附件6

四、评选程序

(一)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荣誉表彰奖励办法》(西华师大党学〔20233号),优秀毕业生校级评审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由学院党政领导、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教学秘书、学生代表组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评审核工作。

(二)班级推荐

具备参评资格的本科学生应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申请。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三)学院推荐

各学院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请各学院于1111日前审查申请人资格,并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1112—1115日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1117日前完成线上审批1118日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或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

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送和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评选工作要坚持在学校、学院党政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二)加强评选工作的宣传。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把评选作为开展朋辈榜样教育、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的过程,教育和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三)及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材料须严格按样表要求报送。

本科生纸质材料:1.本科生省优推荐表(附件3),填写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处)301办公室。本科生电子档材料:1.各学院在学工系统中分批次导出的评定结果,2.XX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结果分类汇总表(附件2通过OA—学生工作部(处)业务—学生日常管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王茂州老师处

研究生纸质材料1.学院评选细则,2.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名单,3.学院评选细则和评选结果公示在学院网站的截图,4.次学院评选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名额分配评选会议结果和公示结束后确定推荐名单三次纪要),5.各学院审核通过的省、校、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研究生系统导出),6.《西华师范大学2026届省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77.《四川省普通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系统导出,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8.《西华师范大学2026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系统导出,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以上材料请学院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到研究生工作部1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1-6项)通过“OA研究生日常管理板块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吴文学老师处


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2026届省、校、院级优秀毕业生推

荐名额分配表(本科生)

2.XX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结果分类汇总表(本科生)

3.本科生省优推荐表(本科生)
4.本科生优推荐表(本科生)
5.本科生优推荐表(本科生)

6.西华师范大学2026届研究生省、校、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研究生)

7.XX学院2026届省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情况统计表(研究生)

西华师范大学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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