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治蜀兴川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和《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荣誉表彰奖励办法》(西华师大党学〔202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即日起启动2026届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6届研究生、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优先条件与否决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2.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院级优秀毕业本科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在大学学习期间,一次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一次及以上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3)补考、重修科目不超过2门。
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由各学院制定细则进行评选。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选派学生赴凉山州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方案》(西华师大校〔2023〕44号)精神,“赴凉山州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完成任务经考核合格后,参评院级优秀大学生时冲抵一项硬性条件”。
同一毕业生,不能同时参评院、校两级优秀毕业生。
3.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本科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在大学学习期间,两次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2)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3)无补考、重修。
全日制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读研期间学业优良,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2)读研期间至少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或二等及以上等级学业奖学金1次,或单项奖学金1次。
非全日制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由各学院制定细则进行评选。
同一毕业生,不能同时参评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生。
4.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本科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三次及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其中至少有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2)四次及以上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其中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少于两次;(3)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补考、重修。
全日制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读研期间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包含学术科研、学业成绩、其他表现)。(2)读研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学业奖学金1次。(3)读研期间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其中一项及以上荣誉。
非全日制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要求读研期间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包含学术科研、学业成绩、其他表现)。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由各学院制定细则进行评选。
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的优先条件与否决条件
1.优先条件
(1)在其他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在校期间受到地方政府(地、市、州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以证书为准),可优先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2)在其他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者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比赛获奖者(以证书为准),可优先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2.否决条件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曾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者。
(3)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学校将收回其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4)对于各学院上报的初评优秀毕业生名单,凡被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不合格的,该名额取消。
三、评选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3%推荐评选,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分别按毕业生人数的15%推荐评选。本科生各学院推荐评选名额见附件1,研究生各学院推荐评选名额见附件6。
四、评选程序
(一)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荣誉表彰奖励办法》(西华师大党学〔2023〕3号),优秀毕业生校级评审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由学院党政领导、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教学秘书、学生代表组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评审核工作。
(二)班级推荐
具备参评资格的本科学生应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申请。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三)学院推荐
各学院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请各学院于11月11日前审查申请人资格,并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11月12日—11月15日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11月17日前完成线上审批;11月18日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或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
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送和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评选工作要坚持在学校、学院党政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二)加强评选工作的宣传。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把评选作为开展朋辈榜样教育、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的过程,教育和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三)及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材料须严格按样表要求报送。
本科生纸质材料:1.本科生省优推荐表(附件3),填写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处)301办公室。本科生电子档材料:1.各学院在学工系统中分批次导出的评定结果,2.XX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结果分类汇总表(附件2)通过“OA—学生工作部(处)业务—学生日常管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王茂州老师处。
研究生纸质材料:1.学院评选细则,2.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名单,3.学院评选细则和评选结果公示在学院网站的截图,4.三次学院评选工作小组会议纪要(暨名额分配、评选会议结果和公示结束后确定推荐名单三次纪要),5.各学院审核通过的省、校、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研究生系统导出),6.《西华师范大学2026届省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7),7.《四川省普通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系统导出,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8.《西华师范大学2026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系统导出,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以上材料请学院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到研究生工作部1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1-6项)通过“OA研究生日常管理板块”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吴文学老师处。
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2026届省、校、院级优秀毕业生推
荐名额分配表(本科生)
2.XX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结果分类汇总表(本科生)
3.本科生省优推荐表(本科生)
4.本科生校优推荐表(本科生)
5.本科生院优推荐表(本科生)
6.西华师范大学2026届研究生省、校、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研究生)
7.XX学院2026届省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情况统计表(研究生)
西华师范大学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