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教育方针,激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学校启动2024-202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请遵照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读研期间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二)具体条件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能同时参评。各类别须同时满足下设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
①2024-2025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或学业奖学金1次,或单项奖学金1次。
②参评学年度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活动。校级及以上活动、竞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优秀研究生干部
①参评学年度在学校或学院担任研究生干部,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
②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名额分配
1.优秀研究生:按各学院二三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5%评选。
2.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各学院二三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3%评选。校研究生会及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名额指标单列。
各学院优生优干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优生优干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荣誉表彰奖励办法》(西华师大党学〔2023〕3号),优生优干校级评审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学院优生优干评选工作小组
各学院由学院党政领导、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学生代表组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评审核工作。
(二)评选程序
1.10月30日,学校正式发布评审工作通知。
2.10月30日-11月11日,各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确定评选细则和名额分配方案。学院评选细则、指标分配情况、申请人相关材料及得分排名等情况须进行多渠道公示。
3.11月12日-11月15日,各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11月17日完成线上审批。
4. 11月18日,学院评审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5. 11月下旬,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6. 12月上旬,学校发布表彰文件并颁发荣誉证书。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应及时调查、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二)加强评选工作的宣传。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和鼓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三)评选出的优生优干在毕业前出现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者,学校将收回其证书,取消其荣誉称号。
(四)各学院上报的评选人员名单,经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原有指标,不得替补。
六、提交材料
(一)各学院纸质材料:
1.学院评选细则。
2.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名单。
3.学院评选细则(评选前公示)和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的链接(学院公示阶段提交)。
4.学院评选工作小组三次会议纪要(分别为名额分配、评选结果、公示结束后推荐名单确定)。
5.各学院审核通过的优生、优干名单(研究生系统导出)。
6.西华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推荐表(研究生系统导出,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7.西华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表(研究生系统导出,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请学院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到研究生工作部130办公室。
(二)1-5项材料的电子版材料通过“OA研究生日常管理板块”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吴文学老师处。
学院在评审工作中有任何疑问,请负责老师及时与研究生工作部取得联系(0817-2568179)。
中共西华师范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