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华师大校〔2025〕65号)的相关条款,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
以下研究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未办理完成退学手续(名单见附件),经2025年第22次校务会研究决定,对其作退学处理,现以网上公告方式送达退学处理决定。
如研究生本人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0817-2568036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0817-2568016
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30日